愛的定義與本質


摘錄自派克醫師《心靈地圖》P55-69


既然肯定紀律是人類心靈進化的工具,本篇接著就要談紀律的原動力──愛。我知道,愛極其神秘,幾乎不可能討論, 這像是企圖研究一種不可能研究的東西,或嘗試了解一種不可能了解的東西。愛的博大精深,絕不受語言文字的衡量或囿限。但我若不是確信這麼做有它的價值,我 就不會寫這篇文章,而開始動筆時我就知道,不論這份工作有多大的價值,都不可能做得完美。


就我所知,到目前為止還不曾有人給愛下一個真正令人完全滿意的定義,這可說是愛的神秘的最佳佐證。有人把愛分成 很多種:肉慾之愛、心靈之愛、手足之愛、完美的愛、不完美的愛等。在此我要大膽的用一個定義界定所有的愛:雖然我有自知之明,它不可能盡善盡美。我的定義 是這樣的:為滋養個人和別人的心靈成長而擴充自我的意願。


有幾點必須先加以說明。首先,因為我在定義中使用心靈成長這樣的字眼,可能會予人宗教方面的聯想,科學的擁護者 往往對宗教性的定義不以為然。但我並非透過宗教性的思維獲得這個定義;相反的,它是從我心理治療的臨床經驗(包括自省)中產生的。愛在心理冶療中居於重要 地位,因為病人經常對愛的本質混淆不清。比方說,有位個性畏縮的青年告訴我:「我的母親愛我太深,她甚至到高三還不肯讓我搭校車上學,我必須苦苦哀求,她 才放我自己去坐車。我相信她是為了怕我在外受傷害才天天開車送我上學。她太辛苦了。她實在太愛我了。」治療他畏縮個性的過程中,我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教他明 白,他母親的動機很可能與愛無關。愛或不愛最大的區別,在於當事人意識與潛意識的目標是否相符。


其次值得注意的是,愛是一種周而復始的過程。擴充自我也就是一種成長。在幫助別人成長當中,自我也會更趨成熟。我們努力帶給別人進步,進步也會降臨在我們自己身上。


第三,我界定的愛包括愛自己和愛別人。我們追求人類的心靈成長時,每個人都可以從中獲益。前一章指出,不變自己 的人沒有法子愛別人,沒有紀律的父母不能教孩子紀律。任何一顆心靈都不會因促進別人的心靈發展而退步;為了照顧別人而奉行的紀律不可能跟我們的自律相牴 觸;惟有好好培養自己的力量,才能成為別人力量的支柱。在探討愛與被愛的過程當中,我們會發現,自愛與愛人不但齊頭並進,甚至最後兩者之間的界線也會完全 泯滅。


第四,擴充自我也就是努力超越自我的極限,向所愛的人證明白己的愛只有靠力求表現。愛不可能坐享其成。愛需要不斷的努力。


最後一點,我用「意願」這個字眼的用意,是希望特別強調它超乎一般欲望之上的地位。欲望不見得能化為行動,意願 卻是強烈得足以發展成行動的欲望。兩者的差別就相當於「我想去游泳」和「我要去游泳」之間的差別。我們的文化中,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有過愛人的渴望,但很多 人做不到。問題癥結就在於想愛不等於去愛;愛是行動,是一種基於意願的行動。不論我們多麼想要愛人,如果不實際去做,也就無異我們選擇不要愛,原來的良好動機就此一筆勾銷。相對的,我們若實際的為促進自身與他人的成長貢獻力量,也必須出於自動白發的抉擇,那就是愛的抉擇。


愛的神秘造成了很多誤會,使很多人對愛的本質大惑不解。雖然本書的目的不在於解答愛的神秘,但我希望能在此消除大多數的誤會,使很多因處不愉快經驗中的人得以從痛苦中解脫。下面我就從「愛不是什麼」開始,討論愛的本質。


墜入情網


與愛有關的錯誤觀念中,最有力也最被接受的就是把「墜入情網」當作愛,或至少是一種愛的表現。墜入情網的人理所 當然的認為「我愛他(或她)」,這時立刻出現兩個問題。首先,墜入情網常涉及與性有關的愛欲,我們不論怎麼愛自己的子女,都不可能跟他們墜入情網;雖然大 部分人都擁有親密的同性朋友,但除了有同性戀傾向的人,也不會跟同性的朋友墜入情網。我們只會出於意識或潛意識的性動機墜入情網。第二個問題則在於墜入情 網的經驗千篇一律不會持久,不論對象如何,我們早晚都又會從情網裡爬出來。這不代表我們不再愛那個跟我們一塊兒墜入情網的人,但沖昏頭的熱情總有一天會消 逝,就像蜜月總要結束,浪漫的花朵也總要萎謝一般。


要了解墜入情網和它無可避免的結局是怎麼回事,必須先對心理學上所謂的「自我疆界」略作說明。從間接證據看來, 嬰兒初生幾個月內,還不懂得分辨自我與外在世界。他挪動自己的手腳,以為全世界也跟著動;他感覺饑餓,以為世界跟他一塊兒挨餓;他看見母親動,以為自己也 一起在動;母親唱搖籃曲,他以為那是自己發出的聲音。在新生兒心目中,一切會動的和不會動的、你和我、個體和世界,全都沒有區別。


隨著經驗增加,嬰兒逐漸發現自己和世界的其他部分不一樣。他餓的時候母親不見得立刻來餵食,他要玩母親卻不見得 有興致,他的意願跟母親的行為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我」的意識開始發展。一般相信,母親與嬰兒的關係是培養自我意識的溫床。由觀察得知,嬰兒與母親的關 係倘若因自幼失母或母親有問題而遭到破壞與干擾,自我意識的發展就會出現障礙。


嬰兒出生第一年當中,就學會分辨自我與外在世界,了解自己的身材大小與體能極限,這些限制就是我們的疆界。這樣的認識就是所謂的「自我疆界」。


自我疆界的發展會持續到青春期,甚或成年以後,但愈到後來,愈側重心理方面。例如兩到三歲之間,孩子開始認清自 己的能力有限,在這之前,他雖然明知道無法左右母親照自己的心意行事,但他仍然會把自己的願望與母親的行動混淆,所以兩歲大的孩子往往是家裏的霸王,凡事 稍有拂逆,就大發脾氣。


三歲開始,孩子的態度會明顯的軟化,因為他已經能接受自己實在沒什麼權力的事實。


不過,一呼百諾,隨心所欲的幻想,通常還得好幾年才會在挫敗中消失。在這之前,孩子還是會經常作無所不能的夢,所以無敵超人、太空飛俠之類的故事特別受這個年齡層的孩童歡迎。


但即使超人的故事,也不能全然滿足進入肯春期的青少年,肉體與能力薄弱造成的限制感愈來愈真切,所有個體都必須在一個名叫社會的團體中,靠合作維繫生存。每一個個體在團體中都毫不突出,同時他們卻又因為個人的認知與局限,被迫與其他個體隔絕。


處身自我疆界之內是非常寂寞的。有些人(尤其是心理學上所謂的神經衰弱患者)會因童年不愉快或破傷害的經驗,認 為外在世界充滿危險、敵意、混亂和欠缺。這種人認為自我疆界是一種保護,寂寞能給他們安全感。但大部份都覺得寂寞難耐,渴望逃出自我疆界的牢籠,與外界更 緊密的結合在一起。墜入情網的經驗就使我們得以逃亡,只可惜是暫時性的。


墜入情網這回事本身,就是自我疆界的一部分突然崩潰,使一個人的自我眼另一個人合而為一。一個人突然衝出了自 我,像決堤洪流般湧向心愛的人,驀然之間,寂寞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無以言喻的狂喜。我們跟心愛的人合而為一!寂寞不再存在!在某種意義上,墜入情網是一 種退化,與心愛的人合而為一跟兒時與母親合而為一的記憶互相呼應,我們似乎又重溫童年時代無所不能的快感。一切都變得可能!與心愛的人共處時,我們覺得沒 有克服不了的困難。我們相信愛的力量能征服一切,前途一片光明,這些感覺與現實脫節的程度,就跟一個兩歲大的孩子自命統治全世界一樣不可理喻。


早晚,現實會粉碎愛情之夢;早晚,日常生活的難題會再次出現。他要做愛,她不要。


她要看電影,他不要。他要把錢存進銀行,她要買洗碗機。她要談自己的工作,他卻要談他的。最後雙方都痛苦的發 現,自己並沒有真的跟愛的人合為一體。對方將繼續擁有全然不同的欲望、品味、偏見乃至對時間的掌握,而且永遠如此。自我疆界重新合攏,他們又是兩個不同的 個體。這時他們若不謀求分手,就勢必得開始學習在現實中真正相愛。


我在此用「真正」二字,因為我認為墜入情網那種相愛的感覺,只是一種幻覺。我相信,情侶要等脫離情網後才能直正相愛,因為真愛的基礎不是一種戀愛的感覺。真愛發生的時候,很可能完全沒有戀愛的感覺,愛的行為也不需要戀愛的感覺做後盾。


墜入情網並非愛


根據我在本章之初下的定義,「墜入情網」有以下好幾個理由不能算真愛。墜入情綱不是出於意願,它不是有意識的抉 擇。無論如何熱烈的期待,情網不見得為我們張開;但它經常趁極為不巧與不方便的時機不請自開。我們很可能愛上一個完全不相稱的對象,其至我們可能根本不喜 歡他,但熱情沖昏了頭之下,什麼事都變得可能。相對的,我們也可能無論如何都沒有辦法跟一個各方面都很值得愛的人墜入情網。


不過,這並不代表完全不能用紀律約束墜入情網的經驗。例如心理醫師就常常跟病人墜入情網,病人也常不自覺的把感情寄託在醫生身上。但基於對病人的責任與自己的身分,醫生必須努力把持自我疆界的完整,不能把病人當作浪漫愛情的對象。這樣的紀律要經過極大的掙扎與痛苦,但紀律與意志力只能控制經驗,卻不能創造經驗。激情來臨時,我們可以選擇用什麼方式反應,卻不能憑空製造這種經驗。


墜入情網不能擴充一個人的疆界,它只造成自我疆界的一部份暫時崩潰。擴充自我需要靠努力,墜入情網卻不需要花半點力氣。一旦墜入情網的美好時光結束,自我疆界又恢復原狀,當事人只會覺得幻滅,但並不因而成長。自我的極限擴張後,通常不會再縮小,其愛是永久性的自我擴充,墜入情網則否。


墜入情網無助於心靈的成長。墜入情網惟一的目的就 是消除寂寞,或許會經由結婚使它更持久,但絕對與心靈成長無關。事實上,墜入情網的過程當中,我們會一面覺得處於某種登峰造極之境,不須要成長,只要處於 現狀就非常滿足。我們的心境非常平靜,也不覺得心愛的人的心靈需要再作成長,在我們看來,對方十全十美,縱然有些小缺點,也無傷大雅──他們的一些小怪癖 只會增加他們的魅力。


如果墜入情網不能算愛,那麼它除了是自我疆界的暫時崩潰外,還能算什麼?我也不知道。但這種事件與性的特殊關 聯,使我懷疑它可能與受基因支配的生物交配本能有關。換言之,墜入情網是人類因應內在性需求或外在性刺激的典型反應,作用在於增加生殖機會,促進物種生 存。或者換種說法,墜入情網是基因對我們理智要的花樣,使我們欣然落入婚姻的陷阱。沒有它的話,很多目前婚姻生活愉快或不愉快的配偶,早在步入結婚禮堂 前,就會被婚姻的現實嚇得落荒而逃。 


浪漫的愛情神話


墜入情網的經驗能如此有效的維持婚姻關係,它造成的永恆幻覺功不可沒。我們的文化中,這種幻覺來自童話故事式的浪漫愛情,公主與王子終於結了婚,永遠快樂的生活在一起。浪漫的愛情神話還告訴我們,世界上每個年輕男子都有個年輕女子與他相配,相反亦然。


這是天定的良緣,他們再也找不到更合適的對象;他們相逢時,必定會墜入情網,而且往往一見鍾情。


我們既然遇見了上天注定的佳偶,成就天作之合,就該永遠能滿足彼此的需要,永遠生活得和諧又快樂。萬一事實並非 如此,發生磨擦,激情消失,那麼一定發生了嚴重的錯誤,我們違背了上天的旨意,錯過了最配我們的人。我們以為的愛不是真正的愛,一切都無從補救,只有痛苦 一輩子,要不就離婚。


神話的偉大之處在於往往涵蓋了放諸四海皆準的宇宙真理,但浪漫愛情的神話卻是一則可怕的謊言。數以百萬計的人浪費畢生的精力,只為了使現實的生活契合不真實的神話。


F夫婦彼此坦承,他們已經走出了令人意亂情迷的情網。自此兩人都不斷向外尋求所謂「真愛」,互相背叛,把雙方的 生活都弄得一團糟。他們都沒有想到,走出情網的認知其實應該是真正婚姻生活的開始,而不是結束。這對蜜月期宣告結束,不再透過浪漫迷霧相對凝視的夫婦,仍 然一心一意追求愛情神話,硬要把現實生活嵌入它的模式,徒然的希望靠意志力喚回逝去的浪漫之感。


這些怨偶都極度堅持夫妻統一陣線。他們參加婚姻團體治療時,都坐在一塊兒,互相代為發言,為彼此的過錯辯護,以聯成一氣的態度面對團體中其他成員。他們以為這樣能證明他們的婚姻比較健全,比較有希望改善。


早晚(通常只會早不會晚)我們不得不告訴大部分參加治療的夫婦,他們走得太近,靠得太緊,他們必須建立一點心理 上的距離,才能積極的為他們的問題謀求出路。有時甚至必須把他們分開,禁止他們在治療過程中坐在一起;他們互相代言或代辯的習慣也要加以制止。如果這些夫 婦接受這樣的安排,繼續治療,最後他們就能學會真正把配偶當作獨立的個人;接納造個事實,在健全的基礎上邁向成熟婚姻。


再談自我疆界


墜入情網雖然只是一種幻覺,但另一方面,它之所以騙得過大部分世人,正因為它跟真愛十分相似。


由於真愛是一種擴充自我的經驗,它跟自我疆界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在愛裏,我們無限的向心愛的對象延伸,希望滋養 他,幫助他成長。但首先,我們必須先被自我疆界之外的一個對象吸引,我們必須出諸以身相許的熱情投入。心理學家把以身相許與投入的階段稱為「精神貫注」 (cathexis),這時我們「貫注」(cathect)在愛的對象上。


一般都知道,性與愛雖然可能同時發生,卻是不相干的兩回事,但性行為(尤其是高潮──自慰也包括在內)跟自我疆 界的崩潰和因而產生的狂喜,多少有點關聯。就因為自我疆界在剎那間消失,我們才會在妓女面前狂喊「我愛妳」或「上帝」,但狂喜的瞬間過後,自我疆界恢復原 狀,我們可能再也提不起一點感情,甚至連喜歡對方都談不上。


高潮的狂喜不一定要有伙伴共享,它造成的自我疆界消失感自成一體,那一剎那間,我們忘了自己,迷失在時空裏,靈魂出竅,遨遊太虛。我們跟宇宙合一,但只限那短暫片刻。


我把真愛產生的那種長時間「與宇宙合一」的感覺稱為「神秘的結合」,因為神祕主義根本就相信宇宙是渾然的一體, 一般觀念中的恆星、行星、房屋、樹、鳥、自己,其實都是錯覺或幻覺。印度教徒和佛教徒稱之為「幻化」(maya)。他們和其他神秘主義者相信,惟有放棄自 我疆界,才能體認真正的現實。一個人一直覺得自己是宇宙中的獨立個體時,就不可能了解宇宙的和諧。所以印度教徒和佛教徒都認為,自我疆界尚未發展的小嬰 孩,比成年人更懂得真實。有人甚至說,惟有退化成嬰兒才能理解真實的統一感。這番論調對還不準備挑起成年的擔子的青少年極具吸引力。他們可能會想:「我不 必應付那些可怕的要求,我不長大,反而可以超凡人聖。」可是這種念頭非但不能使他們成為聖哲,反而會造成精神分裂症。


好在大多數神秘主義者都明白,我們必須先擁有或完成某些東西,才有資格放棄它們。


還沒有培養成自我疆界的嬰兒,或許比他的父母更親近真實,但他沒有父母的照拂就不能生存,也沒有辦法表達他的智 慧。一定要經過成年的階段才有可能成為聖人。雖然借助性高潮或服食迷幻藥也能讓我們一窺涅槃的境界,但絕非涅槃本身。本書強調的就是,涅槃、永恆的啟發或 心靈的成長,都只有經過堅忍卓絕的真愛才得以成就。


墜入情網與性不但有可能成為直愛的開端,也給我們一個淺嚐終身之愛永恆狂喜滋味的機會,構成一個有力的誘因。所以,儘管它本身不是愛,卻是愛的神秘架構的重要一環。


依賴


第二種最常見的對愛的誤解,就是把依賴當成愛。心理醫師幾乎天天碰到這個問題。在企圖自殺、以自殺為要脅以及因 為感情失意而極度沮喪的人身上,這種誤解最顯著。他們說:「我不要活了,沒有了我的丈夫(妻子、男朋友、女朋友),活著還有什麼意思,我太愛他了。」我不 得不告訴他們:「你剛才描述的情形,不是愛,而是寄生。如果你必須靠別人才能生存,你就是寄生在那個人身上。你們的感情之中沒有自由,你們在一起是基於需 要而不是愛。愛是一種自由的抉擇。相愛的人不是一定要生活在一起,他們只是選擇生活在一起罷了。」


當一個人得不到另一個人盡心的照拂,就覺得自己不完整,無法正常的生活時,就構成依賴。健康的成年人有依賴心理 可視為一種病態,但我們必須把依賴跟依賴的渴望分開。每個人都有依賴的需求與渴望,每個人都需要別人的關懷,希望有更強大的人照顧;不論我們自己多麼強 壯,有多大的責任感,也不論我們多麼努力的裝出不需要依賴任何人的外表,內心深處都會覺得換換口口,依賴一下別人也不錯。不分年齡或成熟的程度,每個人都 希望生命中有個令人滿意的父親或母親形象,但大部分的人不會讓這種感覺主宰我們的生活。一旦這方面的需要控制了生活的品質,不再是一種單純的渴望,就出現 依賴的問題。心理學家把依賴引起的心理失調稱為「消極依賴性人格失調」。這是所有心理失調中最常見的一種。


消極依賴的人成天忙著尋求別人愛他們,以致根本沒有精力愛別人。像一群饑餓的人,只會跟別人要食物,自己沒有一 點點食物可資付出。他們心裏有個無底洞,永遠填不滿,永遠沒有滿足感,水遠覺得「少了一部分」。他們無法忍受寂寞,更沒有自我認知,惟有靠著與別人的關係 界定自我。


摘錄自派克醫師《心靈地圖》P55-69









是一種發乎於生物的情感。通常多見於動物


愛這個中文裡有著許多解釋,由某種事物給予人滿足(如「我愛進食這些食物」)至為了愛某些東西而願意死(如愛國心對偶結合)。其可以用來形容愛慕的強烈情感、情緒或情緒狀態。在日常生活裡,其通常指人際間的愛。可能因為其為情感之首位,所以愛是美術中普遍的主題。愛有時亦會被形容為強迫症


愛最佳的定義可能是主動行動,以真心對待某個生命體或物體(可以是、物品、),使其整體得到快樂。簡而言之,愛即主動使整體得到快樂。(Thomas Jay Oord)。


愛是與生俱來的,所以可以認為是人性的特質,換言之,愛是作為人必須具備的本質之一。雖然世界各民族間的文化差異使得一個普世的愛的定義難以道明,但並非不可能成立。(沙皮亞-沃爾福假設)愛可以包括靈魂或心靈上的愛、對法律與組織的愛、對自己的愛、對食物的愛、對金錢的愛、對學習的愛、對權力的愛、對名譽的愛、對他人的愛,數之不盡。不同人對其所接受的愛有著不同的重視程度。愛本質上為一個抽象概念,可以體驗但卻難以言語。




宗教觀點


對於宗教的愛是否與人際間的愛相類,在哲學上是一個大論題。宗教的愛可能被當為委婉的,作為尊敬與順從的表達。很多宗教使用愛這個字來表達信徒對該宗教應有的虔誠,這種愛可以藉由禱告、服務、良好品行與個人犧性表現。相對地,信徒可能會相信神愛信徒與所有生命。部份傳統宗教鼓勵信徒對其宗教信仰要顯得熱誠,作為愛的表現。



 佛教


佛教裡,「」是感官與慾望的愛,其為通往開悟的阻礙,因為其有著自私的性質。


悲無量心」是憐憫與仁慈之心,以減少他人的痛苦。其與智慧互補,是通往開悟的必要條件。


無瞋」與「梅塔」為仁愛。這種愛無條件限制,並需要具有自我接受的能力。其與平常只管吸引與性的愛不同,其著重無私心存在。所以其在佛教裡解為超然與無私。


在佛教裡,菩薩亦會自我否認,以脫離世俗的苦難。其有著無私的愛,以拯救世人。



基督教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哥林多前書 13:4-7

在基督教典籍裡有著數個希臘文字解作愛。



  • Agape - 在《新約聖經》裡,agapē解為仁慈、無私、利他與無條件的愛。其為創造萬物裡的父愛,顯示神愛世人,亦被認為是基督徒對其他人應有的愛。

  • Phileo - 在《新約聖經》裡,Phileo是人們喜悅之情,亦被解為手足之情。

  • 此外兩個用於表達愛的希臘文字——Eros(性愛)與storge(家庭之愛)卻從未在《新約聖經》出現。


克利夫·史戴普·路易斯,一位有影響力的基督教神學家,寫了一本書名為《四種愛》。


很多基督徒相信最偉大的戒律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因為其是第一要緊的,而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 (神最偉大的兩條戒律,根據耶穌所言,參看馬可福音第12章,第28-34節)。聖奧古斯丁將此總結為盡您所能去愛上帝聖保羅哥林多前書第13章裡稱讚仁愛為人類最重要的美德。其認為愛 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 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哥林多前書13:4-8)


基督徒相信神對世人充滿仁愛,並為世人犧牲其兒子。使徒約翰寫道: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約翰福音 3:16-17)



很多基督教神學家將神視為愛的根源。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爲神就是愛。

──(約翰一書 4:8)




印度教


在印度教裡,kāma 為喜悅與情慾的愛。


kāma 相對的是 premaprem 解為崇高的愛。


Karuna 是憐憫之愛,是為了減少其他人的苦難而產生的。


Bhakti 為印度教梵文,解為虔愛超越的神。做到這功夫的人被稱為 bhakta。印度教作家、神學家與哲學家bhakti 分為九種不同的虔愛方法,如根據杜爾西達斯所說的 Bhagavatha-Purana。由佚名作者所著的《納茹阿達-巴克提-蘇陀》則將愛分為十一種。



 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信徒視所有相信真主的人為手足,對其充滿友愛。雖然沒有特定參考資料指其真主愛世人,但在真主的九十九種名稱裡,則有 Al-Wadud 這名字,即充滿愛的,在《可蘭經》11:90章與85:14章裡提到。其認為真主是充滿慈愛的。


Ishq,在伊斯蘭教裡神的愛,為蘇菲主義所 強調。蘇菲相信愛是神本體對世界的投射。因為世上萬事萬物皆是神的倒影,所以即使外表醜陋,內在亦存在良善的部份,因此以蘇菲主義為辦學宗旨的學校會訓練 學生由外表醜陋的東西裡看出美麗。蘇菲主義裡的神會愛人、被愛與受到愛戴。普遍認為蘇菲主義是為了通由愛人而使人回復本來良善的特性。



猶太教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申命記 6:5

希伯來語裡,Ahava為最常用的代表人際間的愛與神的愛的詞匯。其他相關但不相似的詞匯有 Chen (慈悲)與 Hesed,其合併了慈愛與憐憫兩個意義。


猶太教的愛定義廣闊,涵蓋了人際間的愛與神和人之間的愛。對於前者,摩西五經裡寫道,愛人如己利未記 19:18)。對於後者,摩西五經裡提出人類應該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 6:5)。


對於夫婦之間的愛,其認為是生活必須的組合成份之一︰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傳道書 9:9)。聖經典故裡的雅歌表面上為情歌,實際上是隱喻神與世人間之愛。


二十世紀的猶太教學者 Eliyahu Eliezer Dessler 提出愛是無私的奉獻,不會計較回報。 (摘錄自其著作 Michtav me-Eliyahu, vol. I)。而浪漫之愛 per se 在猶太文學裡則只有少量回響,這可能因為中世紀的猶太教學者 Judah Halevi 在其年青時代以阿拉伯文編寫了數首浪漫詩句(其後其顯得甚為後悔)。




科學模型



由天鵝組成的愛心,很多人視這為兩人相愛的象徵


由天鵝組成的愛心,很多人視這為兩人相愛的象徵



生理學上愛是哺乳類動物的意慾表現,就如飢餓口渴。心理學上愛是社交與文化的表現。其兩者皆有可能是正確的,愛肯定是受到荷爾蒙(如催產素)與外激素影響而產生的表現,但同時人們對愛的想法與行為亦受到其對愛的信念影響。



 吸引與依附


生物學觀點普遍認為愛有兩種主要意慾,性魅力依附。成人間的依附被假設為共同協作以孕育下一代,並讓其依附其父母。


2006年2月,該期的國家地理雜誌的封面文章「愛:化學反應」討論了愛與化學反應的關係。其作者史雷特解釋了部份關於此領域的研究,部份重點為:



  • 化學觸發反應可以表示為熱烈的愛,長期的依附的愛則要雙方互相參與而非只是單人參與。

  • 沉醉在愛河時的血清素效應(serotonin effects)擁有與強迫觀念-強迫行為症相似的化學表現(這解釋了為何沉醉在愛河的人無法想到其他人)。因此亦有人主張若患有強迫觀念-強迫行為症的精神病人服食血清素再回收抑制劑或其他抗抑鬱藥,其墮入愛河的能力會被阻礙。舉例:













我知道一對夫婦在離婚邊緣,那位妻子在服食抗抑鬱劑。但當其停止服食後,其能再次享受性高潮,感到其對丈夫的性魅力得到更新,而其夫婦兩人亦再次與對方相愛。

──38




  • 當剛開始時期的熱愛消失後,便會轉為長期依附的愛,這是因為催產素等化學物的影響。按摩與做愛可以幫助觸發催產素的作用。

  • 為了觸發吸引力,進行費神的活動如駕駛雲霄飛車很有作用。即使只是做了十分鐘的工作,亦可使其對他人的吸引人增加,這是因為其心跳加速與其他生理反應加速。



友愛與熱愛


傳統心理學的觀點認為愛是由友愛熱愛組成。熱愛是強烈的渴望,通常陪隨著生理激起(呼吸急促、心跳加速,如墮入愛河)。友愛是由緊密的行為而引起的愛慕與感覺,但不陪隨著生理激起(如君子之交)。



愛情三角理論



主條目:愛情三角理論


在1986年,心理學家史登堡在《心理評論》(Psychological Review (Vol. 93, No.2, 119-135))裡發表了其著名的愛情三角理論,對愛作出幾何學的假設。根據愛情三角理論,愛由三部份組成:



  1. 親密 – 包括了緊密感、聯絡感與約束感。

  2. 激情 – 包括了驅使人戀愛、互相吸引與進行性行為的動力。

  3. 承諾 – 包括了短期的愛戀與長期的愛的維繫。


對其他人的愛的程度主要是看這三個組成部件的絕對強度;而對別人的愛的種類則是看這三個組成部件的相對強度。這三個組成部件可當為三角形,互相影 響,使得愛出現很多不同類別。三角形的大小代愛的程度,越大代表越愛對方。而三角形的形狀則代表愛的種類,普遍分為「激情階段」(三角形傾向右方)、「親 密階段」(正常三角形)、「承諾階段」(三角形傾向左方)。這三個元素可以構出七種不同的愛的組合:






















































  親密 激情 承諾
好感友誼
x
   
迷戀深戀  
x
 
虛愛    
x
浪漫之愛
x
x
 
友伴愛
x
 
x
熱愛  
x
x
圓熟之愛
x
x
x



愛的風格


蘇珊·漢迪斯與克萊德·漢迪斯根據李約翰的理論開發了愛的態度指標,稱為愛的風格。其將人際關係分為六個基本類別:



  • 情慾之愛 — 基於對方的外表而產生的熱愛。

  • 遊戲之愛 — 愛就如遊戲,充滿樂趣,通常不重視承諾而著重征服對方。

  • 友誼之愛 — 緩慢發展的重情義的愛,基於雙方互相尊重與友善。

  • 現實之愛 — 傾向選取可以幫助自己的朋友,使雙方皆可由此得益。

  • 依附之愛 — 重情緒的愛,不穩定,是由浪漫之愛衰退而成,充滿妒忌與爭執。

  • 利他之愛 — 完全無私的愛,重視神交。


兩位漢迪斯認為男人會漸漸趨向遊戲之愛與依附之愛,反之女人則會漸漸趨向友誼之愛與現實之愛。而兩者之間的關係若是具有相類的愛可維持得更為長久。



愛的階段


費雪提議愛有三種主要的狀態:情慾吸引依附。 愛通常會由情慾狀態開始,主要著重激情而忽略其他元素。此階段最基本的推動力是基本性本能、如外表、氣味與其他相似的因素是選取伙伴的主要因素。然而隨著 時間的流逝,其他元素可能會增多而激情則減少,但這卻是每個人皆不同。在吸引階段,人們會將注意力集中在其對對方的影響上,而此時忠誠最為重要。


與此相似,當一個人長時間被愛,其將會與其伙伴發展出依附的關係。根據現代科學對愛的解釋,由吸引至依附轉移需要三十個月時間。其後激情消失,愛會由熱愛轉向友愛,或由浪漫之愛轉向好感。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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